科技日報記者 吳葉凡
記者從23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記者會上獲悉,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(以下簡稱修訂草案二審稿)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。修訂草案二審稿擬充實促進民用航空事業發展的舉措,特別是促進民用航空制造業、低空經濟發展的內容。
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黃海華指出,民用航空法頒布三十年來,我國民用航空研發制造能力不斷增強,運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,低空經濟蓬勃發展?!案鞣矫娼ㄗh,修改民用航空法,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民用航空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,充實推動我國民用航空事業向更高水平發展的舉措?!秉S海華說。
2025年2月,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。黃海華介紹,在草案修改過程中,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了關于立法促進航空工業和低空經濟發展、加強我國航空安全工作、完善民用無人機監管的建議。
黃海華介紹,根據我國民航業發展實際和有關方面建議,修訂草案二審稿專門增加“發展促進”一章,并對有關條款作了完善。一是增加規定,國家完善以企業為主體、市場為導向、產學研相結合的民用航空制造業創新體系,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研發,提高大型飛機和先進發動機等研發設計能力,推進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,促進民用航空制造業發展;二是增加規定,國家完善民用航空器適航審定組織體系和標準規范,加強適航審定人才培養,建立健全基于風險的分類分級適航管理方式,提升適航審定能力和水平。
同時,修訂草案二審稿還增加規定,完善民用機場布局,加快民用航空樞紐建設,構建覆蓋廣泛、優質高效的民用航空服務體系等內容;增加規定國家采取措施優化低空空域資源配置,推動建設民用低空飛行相關服務監管平臺,建立健全適應低空經濟發展要求的適航審定、飛行管理等制度和標準,拓展應用服務領域,促進低空經濟發展;增加促進民用航空領域國際合作和表彰、獎勵等內容。
“這些修改將有利于我國民用航空事業進一步適應新時代發展需要,實現安全有序發展。”黃海華說。
據悉,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于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。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還在完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、加強旅客權益保護等方面進行了修改。